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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深夜下河捞田螺被抓田螺也是保护动物了?农民要知晓

[发布时间:2023-11-28 15:38:06] 来源:www.m6.com 阅读:1 次

  田螺是农村很常见的一种“美味”,在农村的水田里、水塘、河流和小溪里面都能见到。

  而且不少人到了夏季的时候,就喜欢去河里捞田螺,加工后就是难得的美味,像南方很多夜宵摊上,田螺就非常的畅销。

  但是最近有一对夫妻下河捞田螺被抓了,这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,难道田螺也是保护动物了吗?农民朋友要知晓。

  事情是这样的,当天在北京市通州区运潮减河,于某、谢某和杨某三人在半夜下河去捕捞田螺,而被巡查的民警发现了,然后上前检查得知,他们都是非法捕鱼,其中就在岸上发现他们捕获了大量的田螺。

  经过了解得知,这三个人一共非法捕获了田螺多达520公斤,并且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说捕捞田螺是为了喂鸭子,可是在后来于某夫妇老实交代了是卖给收田螺的,一共卖了4万元。

  目前,于某、谢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当地公安分局采取刑事拘留了,而杨某则由于捕捞的量较小,但也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而被罚款500元。

  这个事情被新闻媒体报道以后,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,不少网友十分的不解,田螺在农村到处都有,难道它也是保护动物了,以后还能不能捕捞呢?

  其实有些网友是偷换了概念,而之所以这对夫妻下河捕捞田螺被抓了,是有原因的,换言之就是有法可依的。

  第一点,就是他们捕捞的河段是禁渔区,这对夫妻几个人所在的运潮减河是禁渔区,并且是全年禁渔,禁止除钓具(不包括河湖延绳钓)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,所以违反了规定,就是触犯了法律,自然就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  第二点,他们捕捞的量比较大,并且是以盈利为目的捕捞。如果只是徒手捞几个田螺肯定没什么问题的,但是他们却明显是带有营利目的性质的,并且捕捞的量非常大,据他们交代一共非法捕获了田螺多达520公斤,还卖掉获利4万余元,这就是明显盈利为目的的非法捕捞了。

  在我国大部分的田螺并不是保护动物哦,其中很常见的田螺的学名叫中国圆田螺,它是一种广泛分布在水塘、河流、沟渠等有水环境的动物。

  田螺主要是以浮游生物及腐败有机物为食,因此对降低水中的氨氮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,净化水质等方面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。

  如果非法大量捕捞田螺的话,那既会对当地生态环境能够造成极大的破坏,又会因为田螺减少,从而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的平衡,从而对生水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严重破坏。

  看到这里现在大多数人应该明白了吧,以后如果农民朋友去河里捞田螺了,一定要先搞清楚所在的河段是不是禁渔区,绝对不能在禁渔期去捕捞,因为禁渔期可不只是禁止捕鱼,在禁渔区禁渔期之内除了垂钓以外,任何的捕捞方式都是违法的,而且使用电、毒、炸等禁用方法和禁用渔具等工具的全部涉刑。

  另外一点还要切记,那就是绝对不能以此来盈利,这样即便是在非禁渔期非禁渔区域,如果大量捕捞以此为盈利,因为它对生态环境会导致非常严重的破坏,也是禁止的,一样也是都是违法的。

  同时还有一点大家也要记住,那就是有些田螺也是保护动物。在几年前,它就被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收录为二级保护动物螺蛳,这是主要产自云南省的一种田螺,和我们常说的、常食用的螺蛳并不一样。

  好了,今天就和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到这里,你们爱吃螺蛳吗?以后可要注意了,记得分享给家乡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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